一、用海范围:1、N32°46′05.80″E120°52′19.00″;2、N32°46′28.38″E120°52′36.30″;3、N32°46′32.34″E120°52′58.58″;4、N32°46′00.73″E120°52′39.64″;5、N32°45′58.50″E120°52′22.20″;6、N32°45′59.96″E120°52′17.65″;面积:53.93公顷 用途:海水高涂养殖 用海时间: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。
二、用海范围:1、N32°44′35.20″E120°51′45.24″;2、N32°44′35.20″E120°51′51.70″;3、N32°44′14.10″E120°52′15.86″;4、N32°43′46.00″E120°52′31.29″;5、N32°43′48.60″E120°52′20.38″;6、N32°44′02.00″E120°52′07.40″;7、N32°44′18.64″E120°51′51.38″;8、N32°44′21.80″E120°51′31.00″;9、N32°44′28.64″E120°51′31.00″;10、N32°44′28.64″E120°51′45.24″;面积:68.53公顷 用途:海水高涂养殖 用海时间: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。
对上述两宗用海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反映。联系人:姜林;联系电话/传真:0515-88334521。
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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